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宣布正式取消AFP、CFP兩項金融理財類證書。理財師證書統一化的時代已經來臨!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4〕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后置審批。另建議取消和下放32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和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將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附件:1.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計58項)
2.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7項)
3.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目錄(共計19項)
4.國務院決定調整或明確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共計82項)
國務院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共計67項)
其中取消AFP、CFP證書的部分
(以上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總結
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認證外,其他認證如此次取消的AFP金融理財師及CFP國際金融理財師均來自行業協會或境外機構,就此小編再次詳細的對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的主要原則做一下說明:
1、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行業管理確有需要且涉及人數較多的職業,可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設置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2、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進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
3、國務院行業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確有必要保留的,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納入國家統一規劃管理。
從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人士處了解到,現行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職業資格認證不會被取消,而與之相同或類似的、由其他部門、行業協會等設置的職業資格將一律取消,符合相關規定并確有必要保留的,也須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部門批準后納入統一規劃管理。就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而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國家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認證肯定不會取消,其他部門和行業協會設置的類似資格認證是否會被取消,還要等待國務院的相關決定,但從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的主要原則來看,取消的可能性非常大。
職業技能和資格認證是國家實施人才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因其巨大的市場發展空間,使職業資格認證的培訓市場也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培訓機構翻倍增長。職業資格無論是準入類還是水平評價類,均具有高度的專業性和實操性,開展相關的認證培訓,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需要建立完整的專業課程研發團隊,構建專業知識體系,并隨經濟發展的變化不斷的更新和完善,從而保證學員能夠達到理財規劃師的專業水平。
對于很多培訓機構來講,缺少專業的教學教務人員和經驗豐富的專家指導,不具備課程研發能力和實務操作工具開發能力,無法保證基本的職業資格的技能培訓水平,而且在利益的驅使下,甚至采取承諾保過、低價招生、虛假宣傳、偽造報考資格、不培訓直接考試拿證等行為,不但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給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也使職業資格認證的含金量和社會認可度大幅下降,因此,國家對于職業資格認證市場的清理、整頓和規范的決心是堅定的。
我們真誠的提醒廣大的金融從業者,切勿忘記您想成為理財規劃師的初衷,切勿忘記您想得到的是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的提升,切勿忘記您的客戶需要的是您的專業和真誠。
我們真誠的提醒廣大的金融從業者,理財師認證種類繁多,培訓機構良莠不齊,切莫因貪圖便宜或被誤導而空有一紙證書卻無一身武藝,耽誤了自己的前程,選擇需斟酌。
理財師證書統一化的時代已經來臨!